建设期企业,返还员工已扣缴企业年金及公积金如果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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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4:59
建设期企业返还员工已扣缴企业年金及公积金计费及计税,实行“只列不计”的账务政策。具体做法如下:
1、企业在筹建期内,为其员工代扣的企业年金及公积金等工资性费用,统一列入财务管理费,不计入所得税计税项目,扣缴部分不再经过企业报出。
2、当企业建设期结束后,企业应将代扣的相关费用返还至员工账户,同时员工也不再需要自行扣缴,企业也无须再为其缴纳各种税费。
3、在企业建设期企业返还员工已扣缴企业年金及公积金的账务中,应统一做到合理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并合理安排企业费用,将经费在企业预算内合理支配,以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
拓展知识:企业建设期返还员工已扣缴企业年金及公积金的记账方式,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的财务成本,协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但也需要企业财务部门加强内部管理及监督,以达到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的目的。
2023 01/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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