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赊销给甲公司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 000元。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是“2/10,n/30”(假设按总价法计算现金折扣,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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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3:39
“2/10,n/30”表示货款发票开具后收到货款时,客户可以享受2%的折扣,但是要在 30 天后完成支付。所以,如果甲公司在 15 天内完成付款,那么他们就能享受 2% 的现金折扣,而具体的计算方法是: 付款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 万*(1-2%)),因此,甲公司需要支付给乙公司的货款为 111 300 元,而不是原来的 100 000 元。
拓展知识:现金折扣也叫现款折扣,是卖方给予购买方的金额优惠,使其在规定时期内支付货款的折扣。现金折扣是基于收款时间计算的,如果购买方在规定时期内支付货款,卖方就会提供一定的折扣,以鼓励购买方支付尽快支付货款,以便卖方及时收回款项。
2023 01/22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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