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本年5月,甲公司从国外进口一辆小汽车其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美元,海关征收关税税率为50%,款项已开出支票支付。按照税法的规定,该小汽车适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征收消费税,其消费税税率为3%,当月1日美元汇率为1美元兑6.20元人民币。甲公司从海关取得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已申请稽核比对,并且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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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2:56
会计分录:
(一)科目:外币贷入、海关进口增值税应交税额
1. 外币贷入:借方:60000美元;贷方:库存商品60000美元
2. 海关进口增值税应交税额:借方:库存商品60000美元;贷方:应交增值税60000-(60000*50%+60000*3%/1.06)=20000美元,应交关税60000*50%=30000美元
拓展知识: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商品在进口国受益产生的增值税,它是一项消费税,是进口国境内的增值税的特殊形式。一般情况下,进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海关完税价格-(海关完税价格*关税税率+海关完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汇率)=增值税应交税额。
2023 01/22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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