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科目使用错误,原分录为:
借:营业成本 工资 800
贷:现金 800
借:营业成本 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0
2022年我修改的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8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0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2:21
根据期初结转原则,年末结账时,当年发生的费用(营业成本)和待支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尚未从现金支出,应从未分配利润中转出对应金额,形成期末结转,应正确的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8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0。
结转涉及期初结转原则和期末结转,期初结转原则是认为当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尚未发生实质性付款时,当期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发生变动,应将账款计入期初结转。而当年度末,尚未发生实质性收付款前,针对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的变动,应进行期末结转,利用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对应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中,完成当期科目的结转。
一般来说,对于未分配利润账户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章程中的规定,若一些无用的未分配利润账户,在年末时可以做内部调整,比如用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资金,去弥补其他账户余额不足,以保证账户平衡。
2023 01/22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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