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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总公司在深圳,分公司在武汉(独立核算),目前签订的销售合同以总公司的名义,费用支出均在武汉分公司的账户上,每月总公司会将费用以借支的形式转到分公司的账上,请问合同后面怎么分解到分公司呢?因为只有武汉有收入才能将之前的费用还回总公司。 是不是可以不作为借款,直接做成费用?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1:37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可以直接做成费用,但需要记录分公司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月末总公司根据分公司的这笔收入,分解,结转到总公司的账户上。在作法上,可以把本公司的收入直接结转到总公司的账户上,而支出则从总公司的账户转到分公司的账户上,即作为费用结转,而不是借款。 拓展知识:结转费用主要指将本月支出放入下一月,将本月收入放入上一月的结转政策。其中,将本月收入放入上一月叫做结转收入,将本月支出放入下一月叫做结转支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销售的收入要与其生产的成本支出收益在一个经营期内相抵,否则,后果是比较严重的。
2023 01/2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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