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金收款可以专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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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现金收款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证件发放要求办理。买受人办理现金收款不能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
现金收款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首先应当从客户的身份证信息集齐,记录该客户的身份信息,并对客户进行实名制认证,并把实名制认证的信息记录在发票上;其次,必须执行以下四项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现金收款必须限额,现金收款应当每次不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由银行转账;
(2)必须拍照存档,财务人员收到现金应当拍照存档,记录收到现金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签字等信息;
(3)必须收取存根,收取现金款项时必须收取存根,并记录信息;
(4)必须开具普通发票,现金收款不能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上记录信息,填写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另外,在现金收款办理过程中,财务人员也要充分利用相关财务工具,比如采用系统化收费、收取指定账号汇款等形式办理,有利于完善收费管理,提高现金收款的规范性,防止资金池和款项流失。
总结:现金收款可以发放普通发票,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以防止资金池和款项流失。另外,应当从客户的身份证信息集齐,开发票时应当记录客户的身份信息,执行拍照存档、收取存根等措施,利用系统化收费、收取指定账号汇款等形式办理,有助于现金收款的规范性。
2023 01/2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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