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B、C、D三个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家合伙企业,A公司负责管理和运营。几年后,A公司擅自把此合伙企业变成自己的分公司,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B、C、D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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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0:56
A公司擅自把此合伙企业变成自己的分公司,这是构成企业刑事犯罪的行为。因为一般合伙企业只能按照合伙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而A公司明知不能把合伙企业变成自己的分公司而发生此事,故A公司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以赔偿B、C、D三个自然人。B、C、D三个自然人可以向A公司索赔,要求A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赔偿B、C、D三个自然人的损失,包括在创办合伙企业时出资的全部费用,以及A公司违约所造成的精神费用等损失。
拓展知识:合伙企业是指由至少两个自然人或者机构(如企业法人)根据公司章程成立、依法运作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有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的,其合伙协议可以设定投入资金、运营期限以及分割利润的具体细节。
2023 01/2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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