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员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可以全额所得税前扣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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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0:28
员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有一定的限制。
1. 员工福利费:可以按照《工资收入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计算工资收入所得税时,企业为当期支付的员工福利费,扣除有关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费用后,可以按每月4000元的标准扣除。
2. 教育经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在当期支付的教育经费,可按照当期有关收入所得额的10%扣除,但扣除限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收入的1/2。
拓展知识:
除了上述规定的员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外,还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对企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实施了科学技术研发项目的外支出,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扣除。
2023 01/2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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