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第二季度的利润表,本年累计金额,跟税务局上面的累计金额不一样,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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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0:15
答:第二季度的利润表,本年累计金额,与税务局上面的累计金额不一致,可能是由于记账原则不同造成的。会计核算中,一般采用先收先出原则,即将或已经收到的款项纳入收入,未来收到的款项纳入应收款项;而税务核算一般采用期末结转的原则,即将由税务期末认定的金项纳入收入,税务居然尚未确认的款项不予结转。由于这种原则的不同,本期累计收入和支出也存在差别。此外,会计核算中,如果某一期有可能产生的收入和支出,会计一般采取先提取现金流量假设,将未来的收入和支出预先计入本期收入和支出,但税务局只要求本期实际取得的收入和支出。以上是会计核算中本年累计收入和税务局上面的累计金额不一致的原因。 拓展知识:会计核算中的先收先出原则和期末结转原则还可以应用到其他会计凭证中,比如,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应交税费,存货等。
2023 01/2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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