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借款,约定的年初转入资金,但是个人在年中才转入借款,上半年计提的利息费用是否需要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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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2 09:38
是的,公司向个人借款,约定的年初转入资金,但是个人在年中才转入借款,上半年计提的利息费用需要红冲。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借款后计提支出的税政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当企业借款计提支出(如利息费用),但借款未达账时,需要如实反映,以便于有效实施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和纳税报表报送。
因此,企业如果因个人借款未达账,计提的利息费用,应当通过红冲反映企业借款利息费用支出未达账的实际情况,以便于有效实施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和纳税报表报送。
拓展知识:如果因借款未达账,无法红冲的,则应当及时增加企业利息费用科目,形成凭证,在月末完成期末结转。
2023 01/2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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