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对方的专用发票,收款人、复核、开票人是同一人的姓名,这样需要退回重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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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2 09:10
这种情况下,是需要退回重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收票人应当仔细核查发票内容,发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拒收或予以退回重开,并将实际情形做好书面记录。在收到收款人、复核、开票人是同一人的专用发票时,应当及时退回给开票人,并要求其重开,重新开具有效的发票给收票人。此外,还应当对专用发票的开具过程进行完整记录,包括开票人的基本信息、发票详情等,以满足税务管理部门的查验需求。
拓展知识:发票按照开票的形式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家税务机关核定的用于缴纳税款的凭证,发票要求更加严格,包括发票上的内容、字体大小、印刷等级等。因此,为了确保发票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发票内容,谨慎领取。
2023 01/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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