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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子税务局系统里11月份申报了补缴九月份的社保,但是还没有缴费,请问现在可以作废申报吗?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2 08:17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答复:您好,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系统里作废11月份申报的补缴九月份的社保。只要登录您的账号,进入“行政审批”-“申报信息”模块,选择所要作废的补缴月度,点击“作废”按钮即可成功作废申报信息,此后若有二次申报,也可以通过本模块进行缴费。 同时,建议您办理补缴社保单位正常汇缴业务时,应当注意及时申报社保信息,以免造成滞纳金的产生。如果您的社保欠费金额较多,建议您及时接受社保经办机构的汇缴顾问服务,制定缴费计划及汇缴策略。 总之,要想顺利办理补缴社保,就要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并及时缴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23 01/22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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