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取得的专项用于固定资产资产建设的五年期借款(按年计息,到期还本付息),工程已于上年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末计提本年应付利息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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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2 02:51
根据提供的信息,两年前取得的五年期借款目的是为固定资产建设,借款按年计息,到期需还本付息,由于上年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本年应付利息为12万元。计提本年应付利息并非提前还款,而是应将本金延期,本年应付利息仍不可避免,因此应正确登记财务报表,计提本年应付利息作为费用。若不计提,则本年应收利息会错误地增加,本年实际利润也将出现偏差。
拓展知识:计提本年应付利息是财务会计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一般在借款到期日之前,需要根据借款的利率进行利息计提,计提后借款本金不变,而贷款余额增加,从而准确反映企业借款状况。
2023 01/22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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