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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 请问我司给木工发放工资 木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 税务局收取个税款 个税款项的抬头也可以是我方公司是吗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1 23:54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税务法规,当木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时,发票上抬头一般是木工个人名称。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我司的名称,例如,当木工发放工资时,我司可以承担其个人的个税,并在发票上填写我司的抬头,由我司代为缴纳个税。 但是,一旦我司承担了木工的个人个税,就会成为发生地税的纳税人,也就是木工的税收代理人,这时,我司就要遵守《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把木工的个人所得税单独结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拓展知识: 在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税收代理人的责任:税收代理人应当如实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如实及时为个人所得税申报户支付个人所得税,如实及时向个人所得税申报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实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完成报表,如实及时保存并提供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凭证、文件等。
2023 01/22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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