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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月18日,从东方公司购入乙材料3000千克,单价20元/干克,增值税税率为13%,款项未付,材料末到;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1 22:37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6月18日,我们从东方公司购入乙材料3000千克,单价20元/千克,增值税税率为13%。目前款项尚未付清,乙材料也尚未到货。因此,需要申请一笔贷款,以便及时付清货款和应缴税额,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税率*(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因此,购入乙材料时,应缴税额公式将会变为:应缴税额=13%*(3000千克*20元)=7800元,这是我们应缴税款的金额。 拓展知识:在进行增值税计算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货物运费、吊装费、运输费等,它们的价格也在税收计算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023 01/21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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