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因为违约无法收回的保证金 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吗 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需要附件那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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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1 22:21
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营业外支出是财务会计以实际发生为准,只要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一切不可收回之支出,均可作为营业外支出。因老师违约而使企业无法收回的保证金,属于此类支出,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中。
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减除合法税前扣除项目计算得出的扣除额。在确认保证金属于合法税前扣除项目时,需要提供相关附件,如担保函、偶然、特殊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支付凭证等,以便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最终申请税前扣除时可以被批准。
2023 01/21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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