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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发票金额4500,备注代收车船税1800,合计6300,发票金额是4500,我应该如何做账,车船税需要我们申报吗?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1 20:39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先,车险发票金额4500是指车险保险费,用于支付投保车辆的车险保费;备注中的“代收车船税1800”则是指发票使用者在给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时,代收车辆所需缴纳的车船税,发票金额为4500,不包括1800元代收车船税。 平常做账时,车险发票金额4500应先写入账目,记账时请注明“车险保费”;代收车船税1800则需在税务部门办理缴纳手续,车船税在发票开具时也应该注明清楚,在税务局办理入账时也要如实填写。而在做账时,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的金额统一记入账目,而不是车险保费和车船税分开记入账目。 缴纳车船税时,需要根据投保的车辆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是否需要申报和缴纳车船税,一般轻型小汽车、轻型非营运汽车和轻型营业汽车需要缴纳车船税,其他车辆如客车、货车等请查看本地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2023 01/2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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