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C公司代销商品1000件,合同约定C公司应按450元/件对外销售,乙公司按已销商品售价的5%向C公司支付手续费。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交付C公司,实际成本为250元/件。收到C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上注明实际售出商品1000件。月末,收到C公司汇来代销款净额。(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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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9:21
这里实际发生的业务是乙公司委托代销商品1000件,合同约定C公司需按450元/件对外销售,且按已销商品售价的5%向C公司支付手续费,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交付C公司,实际成本为250元/件。
C公司将代销清单交付乙公司,上面注明实际售出商品1000件,乙公司在每月末收到C公司汇来的代销款净额。由此可见,月末收到的代销款净额应该为实售价格450元/件乘以1000件,净款额为450,000元。
以上业务分录如下:
应收账款 450,000
手续费账户 22,500
商品科目 250,000
应付账款 222,500
拓展知识:跟代销业务相关的税收问题,一般来说,此类业务应尽量避免合同双方发生代销关系,以免纳税人的性质产生疑义。这里涉及的是增值税,乙方应把销售收入减去代销商品成本和支付的手续费,且乙方有义务报送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因此,最终从C公司汇来的代销款净额,应该将税收抵减,最终实到乙公司业务账户的可能是应收账款减去当期应纳税款额。
2023 01/2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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