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的应收我们企业已经明确收不回了,但是还没超过三年,能不能直接做坏账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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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9:10
根据《商业发票管理办法》和我国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超过3年仍未收回的应收款项不能直接归属于坏账处理。按照财务会计算法,应收款项超过3年超期未收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收入做减法处理,即按月结转到未实现的收入,直至全部转完为止。而坏账处理是指经过企业确认无法收回应收款项的,由企业在总账里记录之后进行的处理,企业可以把坏账的损失直接计入本期损益账户里面。
此外,坏账处理一般需要携带有关凭证或证明文件作为支撑,比如:催收、诉讼等凭据,以便企业管理及查询。在处理坏账的同时,企业还要加强客户信用管理,以及降低不良债务的出现,以保证财务的稳定及实现企业预期的目标。
2023 01/21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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