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 合同成立后会计分录
借:工程结算
贷:合同结算
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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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8:39
是的,建筑工程合同成立后,一般会计分录为“借:工程结算,贷:合同结算”。工程结算是指在建筑工程中,支出和收入的总和,包括所有的物料、劳务、工程本身的费用,及技术、设计、管理方面的费用等。合同结算是指把工程结算中有关业主支出的费用,从建筑工程中分离出来,以便确定情况,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与业主进行结算确认。
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结算,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审计结算,复核结算和定点结算。审计结算是指当事方彼此认可的审计机构对建筑工程的费用进行核算;复核结算是指当事方聘请的复核人对建筑工程的费用进行核算;定点结算是指契约双方或者技术机构在建设工程进度完成后,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对建筑工程进行结算。
2023 01/2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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