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租赁方提前退租,出租方没收押金,这个押金能开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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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7:24
不能开发票。出租方收取押金,不是税收征收对象,而押金也不属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因此不能开具发票。然而,出租方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的内容,结合业务实际,及时出具押金手续单据,记录收取押金情况,作为押金支付的凭证。
从税收角度来说,收取押金的税收征收标准和税率有所不同,一般是按房租的税费标准和税率征收,而有些地方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原件以及能够体现收付款实际情况,按具体条例征收。个人担保出租押金,按企业收取押金的征收标准和税率征税,押金可以作为房屋租金的减除项大幅减少税收。
因此,出租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押金,并准确、及时地记录押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以免由于纳税义务等方面的影响而造成诉讼。
2023 01/2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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