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手下有票,抄税后再开具发票就算当月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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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发票开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当月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月初手下有票的,应当在当月完成报税及开具发票;
2、当月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月初无票的,应当在当月开具发票并完成报税;
因此,月初手下有票,抄税后再开具发票可以算作当月发票。
拓展知识:
发票开具前,要认真核对货物信息,并将购货单和发票信息登记在《销售货物清单》中,以备抄税和对账使用。发票开具时,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格式开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发票的种类、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发票开具完毕后,还要将发票交税给税务机构,完成有效的税收管理。
2023 01/21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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