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给总公司转款,用于缴纳社保费,分公司如何记账(员工社保统一在总公司名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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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7:03
答:分公司给总公司转款缴纳社保费,分公司应当将支出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并记入“贷方”,当月应缴纳的款项减少,该月的应付职工薪酬减少;转账给总公司后,总公司应当将此款项登记至“社会保险费应交款”科目,并记入“借方”,当月贷方社会保险款增加,该月的应交社会保险款增加。
拓展知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保费,可以分为职工社保缴费和企业社保缴费两种。职工社保缴费是指由用工单位代为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企业社保缴费是指由企业自行负责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包括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以及支付实施职工养老保险方案所需要的资金。
2023 01/2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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