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企业没有认定为软件企业,但是有自己的软件著作权,也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现在有关职工的各种仪器仪表及软件操作各方面的培训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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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5: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仪器仪表及软件操作的培训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在全额扣除的前提下,费用扣除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培训费用必须合理且是企业必需的。
2.培训费用必须直接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
3.培训参与者必须是企业本身的工作人员,或者为企业本身提供服务的外部人员。
4.培训费用应符合当地行业生产经营合理的支出标准。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具有著作权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只要以下条件都满足:
1.获得著作权的企业应于著作权成立之日起缴纳增值税税款。
2.著作权抵扣的增值税税款应由企业会计师事务所、政府认证的会计师报送并认可的有关凭证代为记账。
3.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准确的会计账簿和有关凭证。
总而言之,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仪器仪表及软件操作的培训费和获得著作权的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当然前提是企业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拓展知识:著作权是一种财产性权利,是针对一部作品的标志性个人创作或技术性编纂而享有的权利,保护作者在互联网和社会公众领域中对作品享有知识产权,其原则有“创作自由、著作权可转让、著作权优先”等。
2023 01/2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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