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其所管理的项目是按照简易计税,请问该简易计税项目出售废旧物资的税率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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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4:5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易计税的通知》(国税发〔2009〕37号)的规定,建筑工程单位出售废旧物资的税率为3%。
具体指出,根据建筑工程单位的税收管理要求,要求简易计税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易计税的通知(国税发〔2009〕37号)的规定,将销售废旧物资定为税率为3%的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易计税的通知(国税发〔2009〕37号),依据有关专业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单位出售废旧物资的税率直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计算,即出售废旧物资的税率为3%。
此外,废旧物资的出售价格不得超过原来的价格。如果超过原价,则准备如实填写财务会计凭证,计算和缴纳税收。
总之,建筑工程单位出售废旧物资所按照简易计税项目的税率为3%,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缴纳税收。如果废旧物资的出售价格超过原价的话,还要按照财务会计凭证的要求准备如实的纳税申报文件,计算和缴纳税收。
2023 01/2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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