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不超过20000元是收入额不超过20000还是收入额乘以(1-20%)不超过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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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4:59
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意思是针对劳务报酬额的20%将作为税收被预先收缴,即收入额乘以(1-20%)的部分不超过20000元。例如,一个申报者的劳务报酬额为30000元,则按照20%的预扣率,则其个人所得税应当是30000元乘以(1-20%),即24000元,其中6000元被预先收缴。
此外,根据个税新政,下调税率和调整速算扣除数,统一实施“按收入额3000元/月享受减免政策”,也就是说,每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元以下的部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6000元以下的劳务报酬将不再被收税。
总之,针对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额乘以(1-20%)的金额不超过20000元,也就是说,收入额在20000元以下时,20%的税率将不再被收取。
拓展知识:在预扣预缴税收制度下,缴纳税款的形式比较灵活,按照之前的规定,工资所得按月预缴,而其他营业收入按纳税计算期的半年一次缴纳。今后,各类收入将按月预缴,以提高缴纳税款的便利性和及时性,使其能更快的反映在国家的财政收支情况中。
2023 01/2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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