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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老师一般纳税人内账的核算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比如这个月15号缴纳上个月的税费,是应该记在这个月还是上个月?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4:07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一般而言,纳税人的内部核算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也就是说,当纳税人在某一月缴纳的税费,应当当月发生,记在当月的收入成本中,而不是按照付款月份记账。比如这个月15号缴纳上个月的税费,应当记入本月,而不是上个月。 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最大优点就在于它可以更好地反映税务实体的收入成本等财务状况,以及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例如,如果税务实体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他们在记账时只能简单地按照现金流的方向计提税收,从而使实际的税收发生时与财务报表的记账月份不一致,无法反映准确的税收负担情况,可能会对会计报表的可读性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可以从一个更简单的例子来拓展一下什么是权责发生制。比如一个税务实体在某一个月购买产品,此时此刻也会发生相应的销售税收,但实际上可能会稍后才缴纳税款,这时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话,可以在发生时记入其应交税款,以反映准确的税收负担情况。
2023 01/2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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