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票收入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里的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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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2:46
未开票收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上的填写,主要是填写在“其他应纳税所得额”栏目。该栏目主要是针对非收入性收入的汇算清缴,如收到的补偿性款项、投资收益等等,具有不确定性的收入性质的缴纳税款,前提是其金额已被确认,未开票收入也属于其中之一。
具体而言,填写未开票收入时,应按照发生额计算,填写在纳税人实际收到的未开票收入金额,并计算相应的税额,将其缴纳至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上,完成纳税程序。
拓展知识:
未开票收入是指从收入端来考虑的非正常收入,它是不归入已开发票的收入中的,不受会计准则的约束,但是不能少缴税收。经济生活中未开票收入是不可避免的,但未开票收入容易受到潜在的滥缴税费的风险,因此,应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及时缴纳税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023 01/21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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