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收到火烧迹地调查费用,开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要怎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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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2:26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应当填写:“火烧迹地调查费”。为了可以确认费用的支出用途,这里应该详细描述费用的内容,如“火烧迹地调查费(包括取样、实地考察、现状調查、分析評估等)”。
在开具发票时,应当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以及税务登记证上开票范围的规定,确定发票的开票内容。这时,前台收银人员要与销售人员或税务登记证上的开票内容核对,以确保开具的发票正确无误,满足客户要求的发票开具内容也要符合税法的规定。
拓展知识:火烧迹地调查费,是指对火烧迹地识别、调查、绘图、考察等有关活动所支出的费用,可以下达该费用的费用支出决定,或者向有关技术考察单位缴纳。
2023 01/21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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