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a公司借给b公司钱,无偿借
需要交增值税
记销项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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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21 11:56
关于记销项税,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营业外收入不计入企业经营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老师a公司借给b公司钱,如果是在借款的交易中收取的利息,则b公司应当缴纳增值税,而老师a公司只需要在税务机关缴纳收入所得税而不应扣除进项税额。但如果老师a公司借给b公司的钱不收取利息,也就是无偿借给,则b公司不应该缴纳增值税,而老师a公司也不应该抵扣进项税额。
拓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营业外收入包括:从未缴纳增值税的境外单位获取的费用;受让境外有价证券;收取投资收益(不包括利息);收取未发行价值证券所得的费用;收取财产补偿费的;收取投资奖励等。也就是说,营业外收入不计入企业经营所得,如果不涉及增值税,则老师a公司无需抵扣进项税额。
2023 01/2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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