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有规定不可以用现金发放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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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1 09:40
答:是的,税务局有规定,企业不得使用现金发放员工的工资。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企业支付员工薪酬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发放员工薪酬,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或者支票支付的方式,禁止采用现金发放的方式。
这是因为,如果企业采用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者不明支付方式发放工资,一方面,很难把握每个员工的税收责任,很难完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购置;另一方面,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易于打击,不利于把握经济社会形势,影响财政收入。
此外,企业发售员工薪酬时应符合财政税收法律、法规,依据企业入收入之时,将税金上缴至国库,确保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性支出,如果采用现金发放,就不利于预算负担的正确执行,不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总而言之,税务局明确规定禁止企业采用现金形式发放员工工资,应当采用支票、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工资。
拓展知识:企业支付员工薪酬时,还应确保担保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等的正常购买,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企业缴款义务的正常履行,同时企业还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支付所得税,保证财政收入的正常收入。
2023 01/2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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