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变更过了但可以抵扣的通行费发票开的还是老地址可以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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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1 0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票的开具单位应当填写真实、完整的单位名称,不得擅自作更改或者做任何形式的缩写。因此,发票开具地址发生变更后,抵扣通行费发票还是以老地址为准是不允许的。否则,会出现抵扣失败的情况,可能会受到税务部门的惩处。
另外,在开具发票时,由于发票开具需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核,这就要求发票信息正确无误,不能有任何虚假信息和修改,特别是地址变更的问题,要把握好,要求发票记录真实有效。另外,企业也可以考虑采用电子发票,比如可以采用交通卡等方式进行电子发票的开具,从而解决这类发票管理的难题。
2023 01/21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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