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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3.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本年1月10日开工建设一个住宅项目,本年10月15日全部竣工决算。甲公司开发成本明细账中土地价款为10900万元(能提供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土地面积为15000平方米,可供销售的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本年11月甲公司的销售收入为30000万元,销售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要求:对甲公司差额征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20 22:51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首先,甲公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税收征管总则》的规定,可适用按收入加计销项税额的办法,甲公司应该按照实际收入和实际销售建筑面积计算销项税额,这里实际收入指销售收入减去土地价款,即19100万元,实际销售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 其次,甲公司根据土地价款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应当按照当期的销售额与当期的土地价款的比率计算当期应税收入,以本年11月甲公司的销售收入30000万元和土地价款10900万元为例,那么当期应税收入按比例算法可以得出(30000/19100)×10900=22424万元, 因此,本期甲公司的应税销售额为22424万元,应该缴纳增值税240(22424×13%)万元。 拓展知识:在税务稽查中,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稽查重点有以下几个:1.检查土地价款的真实性;2.检查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合法及合规;3.检查产品价格是否真实合理;4.检查当地税务部门是否及时报价缴纳增值税。
2023 01/20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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