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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单位借用其他单位场地,发生的电费发票只能开对方单位名称,但实际费用是我单位交的,这笔费用我单位怎么取得合法凭证报销呢?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0 21:40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在您在借用其他单位场地时发生的电费,根据我国《财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具的发票必须明确购买方及收款方信息,发票上不得出现不实信息。如果您的发票上只开具借用方的信息,您单位报销可能会出现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对方单位申请一份借款协议,将支付的金额约定在协议内,在支付费用时开立借款收据,在收据上明确发票信息中借款方和收款方,收款金额,收款日期,收款用途,收款方签字及盖章,并在签字处注明“商业机密”,将借款收据和借款协议一起报销。最后,在您及对方单位完成费用报销之后,双方应当保存该份借款协议和借款收据,以供以后使用。 在此,还可以拓展知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借款金额必须是收付款双方约定的,并且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借款文件(如借款协议),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双方应当都具备履行借款协议的能力,双方的行为表现应当及时、真实、有效、合法,借款金额应当真实、合理,必要的证据应当一并提供,以验明借款的真实性并支持财务报销。
2023 01/2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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