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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 我们支付给专利事务所的的专利代理费 后面开来的发票是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 开来的 这是正常的吗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20 20:26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是的,专利代理费一般支付给专利事务所,开发票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这是正常的,因为知识产权局是专利代理机构认定的经办机构,具有合法的发票权和财务账单权。 申请人通过知识产权局审核、分发服务,专利事务所和申请人双方签订协议履行义务,申请人支付专利代理费给专利事务所,专利事务所负责发票,知识产权局开具发票,发票由专利事务所转交给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人为专利行政审批机构。 在专利代理费中,有一部分是由专利事务所收取的,也就是说,专利事务所代表客户申请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对客户的申请收取代理费,该部分费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发票,以便专利事务所和客户正常结算。 因此,客户支付的专利代理费开具的发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这是正常的,没有任何问题。
2023 01/20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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