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某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1)外购原材料100吨(1吨=1000千克),支付价款(不含税)32000元,另支付运输费用1200元(不含税)。原材料的购买和运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外购生产用辅助材料50吨,支付价款30.000元,并取得专用发票。当月用于企业基建工程10吨。(3)进口一批优质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9万元,关税税率为20%。(4)销售外购的原材料3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元。(5)销售产品500件,每件售价为价税合计300元,用自备汽车运输,从买方收取运输费,10000元。(6)用上述产品300件发放职工福利。要求根据以上条件,计算该企业6月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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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20 20:28
根据提供的情况,计算出该企业6月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采购原材料的税率为17%,采购的原材料价格为32000元,运费1200元,加了一起合计为332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为:33200×0.17=5644.48元。
采购生产助料,税率为6%,采购价格为300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为:30000×0.06=1800元。
用于企业基建工程,税率为0%,无增值税应纳税额。
进口原材料,税率为20%,关税完税价格9万元,增值税应纳税额为:90000×0.20=18000元。
销售外购原材料,税率为17%,价格100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0000×0.17=1700元。
销售产品,税率为17%,售价300元,共售出500件,总售价为1500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50000×0.17=25500元。
发放职工福利,税率为17%,价格300元,发放300件,总价为900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为:90000×0.17=15300元。
因此,该企业6月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5644.48+1800+18000+1700+25500+15300=58444.48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全国统一的增值税税率,其中17%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基本税率,6%为简易征收税率,0%为减按税率。
2023 01/20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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