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1日为宣传新产品发生广告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000元,价税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该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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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7:49
该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银行存款:借方106000元(100000元+6000元),贷方广告费106000元。
广告费:借方100000元,贷方银行存款100000元。
应交税款:借方6000元,贷方银行存款6000元。
由于是一般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发生由税收原征管理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全部收到,应当计入本次支付金额中。上述会计分录正确记录了该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其中发票总金额106000元,其中100000元为销售商品的价款,6000元为应交税款。
拓展知识:
增值税是商品流通环节中,企业通过售出本单位生产的商品、提供的劳务或交易的原材料、购进的即时货物,由买卖双方分别承担的税费,又称"消费税"或"消费补贴"。其增值是指企业在购进后再经过加工、变更、改装等所增加的价值。
2023 01/2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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