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司建筑公司和对方劳务公司签订包工包料的工程合同,对方提供他单位的劳务费发票,但是材料票是手撕票,盖的发票章是材料商的发票章,我司付款给劳务公司是包工包料的总价款,这样可以入账合规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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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6: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发票是发票使用者向发票销售人申请发行的税务票据,发票上要注明发票销售人和发票使用人的信息,以及合法的货物及服务的名称和数量,金额等内容。而发票的章子不仅仅是用来阻止假发票发行的,也是用以确认发票有效性的重要凭证。所以,贵司在付款时需要提供的发票都需要是正本,要盖有发票销售人的发票章,另外,发票上的内容也应该是提供劳务的情况,而不是材料的情况。如此,贵司就可以正常入账,符合财务合规要求。
另外,贵司在付款时,还要进行合同比对,确保付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在进行付款时也要进行流转账,确保资金安全可靠;而且,也应该定期对相关劳务发票以及材料发票进行核对,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
2023 01/2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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