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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中国公民王某2020年10月共取得收入如下:(1)取得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2)参加演出一次取得收入80000元要求:计算王某该月各项应预扣预缴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6:34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的通知》(国税发〔2014〕21号)规定,2020年10月王某取得的彩票中奖收入和演出收入属于个人所得,应当执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程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3年4月22日修正后的最新版),2020年10月共取得的收入为100000元,该月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采用弹性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020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元;2020年10月取得的收入超过了36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元,那么王某该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0-36000)*10% - 2520 = 8300(元) 拓展知识:根据税法规定,有财产性收入(股票、债券、财产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6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 - 600元。
2023 01/2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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