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给别人的专票需要作废,购买方已抵扣,但是没给钱也不愿意开红字信息表,怎么办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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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6:21
首先,出示票据的发票人需要遵循专票发票的规定,注明抵扣的内容和金额,再次核销购买方。如果购买方拒绝开具红字信息表,发票人需要填写核销明细表,在核销明细表上注明专票号码、购买方名称、金额等信息,同时发票人可以请求购买方提供相关凭据,以证明该次核销的合法性。
此外,专票一旦被抵扣,应当实施红字信息表及核销明细表,发票人应当加强对发票抵扣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理的发票抵扣行为。购买方不愿开具红字信息表,发票人可以向相关有关部门投诉,以保证发票准确性。
2023 01/2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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