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王某2019年度每月工资收入为12000元,终时,除取得当月工资外一次性全年度的奖金20000元,同时取得半年奖1000元全勤奖500元。假设王某每月专项扣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无其他收入和减除费用。要求:计算王某2019年累计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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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居民个人被征收主要税种有薪酬所得税。王某2019年度累计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
1.根据规定,每月的税前扣除项目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和全年4000元的专项扣除。因此,每月薪酬所得税应纳税额应当是:(12000-2000-4000/12)×20%=1533.33元
2.加上一次性奖金20000元,半年奖1000元,全勤奖500元,累计应纳税额应当是:1533.33×12+20000+1000+500=34933.33元
3.根据累计应纳税额34933.33元,由于计税依据累计超过80000元,因此税率为45%,税低为3375元,因此王某2019年度累计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34933.33×45%-3375=14772.08元。
拓展知识:
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企业以及税收居民个人被征收主要税种的计税依据,扣除了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支出、费用和被允许的投资以外,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扣除支出费用等,以减轻受收入所得税负担。
2023 01/2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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