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规模)22年给对方开了60万的普票,对方现在想让我们全部红冲作废开成专票,怎么样可以拒绝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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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5:07
根据《普通发票开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已开出的普票,不能全部作废,开具作废的专用发票。有两种拒绝方式:
第一种,根据税务机构规定,普票不能作废开具专票,可以将此情况向税务局报告,由税务局来处理。
第二种,此类情况可以直接向对方拒绝,说明普票不能作废开具专票,但可以由对方给我们额外开具专票作为补救措施,以满足对方的需求。
拓展知识:《普通发票开具管理办法》(俗称“税务机构发票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一部重要文件,主要规定了普通发票的开具、使用、作废、管理以及调整有关事项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开具普通发票的条件、使用者的义务、作废规定、冲红规定、发票应税行为、发票管理等几大内容。
2023 01/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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