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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南方公司预收A公司货款75000元,存入银行。(2)南方公司向A公司交付商品20件,单价3500元,货款7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9100元。扣除预收账款75000,剩余货款已收到A公司支票转账4100元。(3)南方公司应收B公司货款20万元,因B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无法全部偿付,南方公司就该项债权已计提了4万元的坏账准备。2021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债务重组协议,B公司需以现金清偿债务的方式偿还13万元。当日,南方公司收到B公司偿还的13万元存入银行。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4:38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南方公司在与A公司的交易当中,预收A公司75000元货款,交付20件商品,单价3500元,货款7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9100元,交易过程中,剩余货款4100元,已收到A公司支票转账。与B公司的交易,南方公司应收20万元,由于B公司财务困难,南方公司已计提4万元的坏账准备。2021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债务重组协议,B公司需以现金清偿债务13万元。当日,南方公司收到B公司偿还的13万元存入银行。这里涉及到两个交易:南方公司收到A公司4100元货款;南方公司收到B公司13万元现金偿还债务。此两项交易的会计处理都遵循现金流量法的原则,现金流量法要求只有在公司支付现金或收到现金的时候,才反应在报表上。因此,在南方公司上述交易中,只有收到4100元和13万元现金的时候,才反应在财务报表上,其他未收到(如计提坏账准备)的交易不反应在财务报表上。拓展知识:现金流量法是财务报表上反映财务变动的一种原始会计原则,用于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中现金的流动情况,用于衡量企业的现金的变化与实现的收益关系。
2023 01/2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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