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划扣款可以作为税前扣除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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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4:08
答案是否定的,法院划扣款不能作为税前扣除费用。根据国家税收部门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扣款书、冻结书、清偿书、强制执行书等均不构成扣除费用。因此,法院划扣款不能作为税前扣除费用,也就不能减免纳税人应纳税款。
此外,行政、司法单位对投资者发出的扣款书和冻结书、清偿书以及强制执行书等也都不能作为税前扣除费用,因为它们只是法院的强制执行行动,而不是企业支付出去的费用。
总之,法院划扣款不能作为税前扣除费用,也就不能减免企业的税款。拓展讲,行政机关具有自身内在的税收管理权力,根据规定,国家税收部门有权将收税后的收入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建设。
2023 01/20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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