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8月将8000套某商品销售给批发商,含税单价为113元/套;由于数量较多,A公司决定给予7折优惠。
(1)若A公司开具发票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计算该业务的增值税销顶税额。
(2)若A公司开具发票时末注明折扣额,计算该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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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20 09:28
(1)若A公司开具发票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计算该业务的增值税销顶税额。根据相关税收法规,从税收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应当以被折扣前的销售额作为计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在本案例中,销售额为8000*113=904000元,给予7折优惠后,折扣额为8000*113*30%=271200元,被折扣前的销售额为8000*113-271200=632800元,即为计税销售额。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一般纳税人此类计税销售额所得增值税税率为6%,算出应缴税额即632800×6%=37,968元。
(2)若A公司开具发票时末注明折扣额,计算该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若在发票上末注明折扣额,应当以被折扣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在本案例中,销售额为8000*113元,折扣额为8000*113*30%=271200元,被折扣后的销售额为8000*113-271200元=632800元,即为计税销售额。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一般纳税人此类计税销售额所得增值税税率为6%,算出应缴税额即632800×6%=37,968元。
拓展知识:发票中的折扣额如何确定?
发票的折扣额的确定要看双方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赠品、折扣或现金优惠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税务有关规定,如未另行约定,应坚持折扣额不得超过被折扣项销售额的10%。
2023 01/2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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