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两家A和B公司,厂房共用,人员也是混用,请问老师,可以A公司开票给B吗?会存在税务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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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20 08:42
答:是可以考虑A公司开票给B公司的,但是应注意一下税务风险。厂房共用和人员混用并不会影响A公司为B公司发票,但是有可能存在实际未发生的可能。比如:B公司只是A公司的分支机构,A公司只是为B公司发票,但收益只有A公司获取;B公司只是外包代理商,A公司只是发票,但B公司实际没有提供服务费,而只是将费用转移给A公司。这种情况存在税务风险,因此,在A公司为B公司开票的情况下,应当确保B公司实际上向A公司提供了服务或出售了产品,并且付出了相应的费用;同时,A公司应充分引用符合税收要求的票据证明,以防止做出不合理的税务行为。
2023 01/20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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