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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调整,权益法和成本法下的内部交易,假设乙持有甲的股份,甲当年利润为1000万,乙将成本100的货以120万卖给了甲,甲当年出售了50%,利润调整时有什么区别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19 21:25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权益法和成本法,在内部交易的利润调整方面有一定的区别,对于案例中描述的情形,利润调整时具体相关条款如下: 权益法:首先,根据权益法,当公司在内部交易时,首先要求计算未定价交易。乙持有甲公司股份,甲当年利润为1000万,乙将成本100的货以120万卖给了甲,由此可以推算出乙在交易中实际的收入应该为20万,因此,对于甲公司来说,底部应该调整20万的损益,并且在股权影响事项中应加上20万的折旧减值。 成本法:从成本法的角度来看,甲公司的利润并未受到实质性的税收影响,因此,甲公司只需在账务处理上加上20万的费用,而不需要调整底部的利润。 可以看出,权益法和成本法对于内部交易的利润调整方面有一定的区别,权益法要求在底部做出损益调整,而成本法则只需要计入费用即可。 拓展知识: 其实,内部交易也可以用收益法进行调整,收益法在此中就是通过计算内部交易实际收益,然后调整公司利润,来达到内部交易的纳税目的的方法,所以,可以看出,不同的内部交易调整方法,在税收调整时会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这也是内部交易调整所存在的特殊性。
2023 01/19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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