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方和开具发票方公司名称不一致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5.jpg)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9 20:06
购买方和开具发票方的公司名称不一致,这种情况一般是通过三方合作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即为收款方按照第三方的要求付费,第三方则负责将款项转至商家,在这种情况下,收款方和开具发票方公司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但是发票上应当写明购买方和收款方之间的关系,以便日后两者之间能够确认合同关系。此外,对于二者公司名称不一致的情况,两者间应该有自查和互查的机制以确保双方的利益。
拓展知识:发票实施反映的是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精确的开具发票,是保障发票真实准确的重要因素,即使是非正常的发票,也不能视而不见,收到非正常发票的纳税人,应立即核实真实性,及时将发票退回,以免发票成为洗钱的工具。
2023 01/19 20:1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在吉林省个税申报系统中,如何填报个人的收入信息? 18小时前
如何确定果树的计量基础和成本? 18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