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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甲方公司给一家乙方影视公司支付了一笔投资款,乙方开具投资款发票,作品上映后给甲方的分账款,甲方负责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这种情况和甲乙双方就投资款互开收据,投资收益部分由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哪一种更加合适,全开发票会比互开收据多缴税吗?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8:52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解答:在甲、乙双方就投资款互开收据的确认,投资收益部分由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建议甲方尽可能采用全开发票的方式以保证收入税收及时缴纳,准确避免因不熟悉相关税法而触犯相关法律。 首先要了解的是,增值税发票有两种开票方式,一是全开发票,即当销售发生时,由甲乙双方双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扣除发票上税额,由甲乙双方完成发票的登记备案等工作;二是互开收据,即双方在当销售发生时,由甲乙双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收据,双方通过了解税务政策互相制定其他辅助文件,支持发票的登记备案等工作。 全开发票和互开收据有一定的区别,首先,全开发票将把购货方和销货方的经营活动纳入收入税管理,双方同时发生税收缴纳行为,可以有效消除税收争议,有利于税收合规;而互开收据将双方的经营活动从收入税管理之外,除了由甲方开具发票,乙方的经营活动缴纳的税款只有乙方自己负责,而甲方的税务管理比全开发票更加复杂,税收遵循的原则也更加复杂。 由此可见,在此案例中,建议甲方采用全开发票的方式以保证收入税收及时缴纳,准确避免因不熟悉相关税法而触犯相关法律。当然,在具体缴纳税收的金额上,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乙方的缴税负担较大则可以对具体的税收金额有所下调,但是一定要遵守相关的税务政策,以免因不熟悉而不小心触犯法律。
2023 01/19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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