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要注销,账上还有盈余公积,这部分资金可以转给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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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应当先清偿全部债务,再偿还股东投入资本,最后分配剩余资产。”意味着,公司注销时,先至少按投资比例将股本投入资本归还给股东,然后再清偿账上所有债务,资金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时,采取按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原则,按照受偿顺序解决债务,最后再分配剩余资产,这些资产可以用于补偿股东投资的资本。总之,账上有盈余公积的情况下,股东是否可以转给股东取决于剩余资产与公司债务之间的关系。
拓展知识:在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投入资本的损失,由其他财产担保的,由担保的财产先行清偿”。这意味着,当公司解散时,如果债权人已将财产作为担保抵偿股东的资本,那么可以先行清偿,并且不受其他债权的清偿优先级的限制。
2023 01/1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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